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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300715)
棕榈股份(002431)
索赔诉讼中
♦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3年9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9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凯伦股份(300715)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于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1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棕榈股份(00243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2023年12月26日,凯伦股份(300715)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股份”)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凯伦股份(300715)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凯伦控股为凯伦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凯伦控股为凯伦股份案涉期间的关联人。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凯伦股份及其子公司广西凯伦以预付款的名义向苏州蓝航建材有限公司、江阴市江海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南京旭泰建材有限公司等供应商转出资金,经苏州四海汇商贸有限公司中间方账户,最终流入凯伦控股账户,或由凯伦股份代凯伦控股归还借款,导致凯伦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5,937.70万元。其中,2021年6月17日,凯伦股份发生资金占用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5%,达到临时报告标准,凯伦股份未及时技露,且对后续发生的资金占用均未及时披露。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凯伦股份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1,767.65万元,其中:2021年1-6月发生额10,375.95万元,2021年全年发生额24,875.95万元,2022年1-6月发生额6,891.70万元,分别占凯伦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3.62%、8.84%、 2.69%,凯伦股份未按相关信息技露规定, 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3年4月26日,凯伦控股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2023年4月28日,凯伦股份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江苏监管局认为,凯伦股份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重大遗漏违法情形。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江苏监管局拟决定对凯伦股份(300715)、凯伦控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凯伦股份、凯伦控股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江苏监管局合计罚款580万元。
2023年12月26日,棕榈股份(002431)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于2023年6月1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棕榈股份持有梅州时光44.57%股份;持有广东云福49%股份,广东云福持有梅州时光45.43%股份。2021年7月2日,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梅州时光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拟以20,180万元收回梅州市梅江区两宗国有土 地使用权。当日,梅州时光收到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10,090万元补偿款;截至2021年底,梅州时光已收回全部补偿款。2021年8月28日,棕榈股份在 《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土地收储事项,但未披露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预期影响。2022年1月29日,棕榈股份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披露了该土地收储事项对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2022年3月18日,棕榈股份披露《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预计土地收储事项影响公司年度利润亏损约1.08亿元。棕榈股份未对土地收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重大遗漏违法行为。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河南监管局拟决定对棕榈股份(002431)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3年9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9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凯伦股份(300715)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于2021年7月2日至2022年1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棕榈股份(00243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宁波东力、中信国安、国城矿业、昊华能源、冠福股份、起步股份、每日互动、摩登大道、粤传媒、同洲电子、格力地产、供销大集、罗普特、星星科技、赛为智能、宏达新材、聚力文化、海越能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最新进展!仁东控股(002647)公告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有判决或调解,符合条件者尽快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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