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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你究竟是怎样的合众思壮?]———
谁还记得在过去的2022年合众思壮在年终盘点的豪言壮语搅动了多少投资者的心。“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我们将在不舍中与2022道别,去迎接新的一年。2022年,注定难忘,它如同一侧厚重的记事本,记录着思壮人过去一年的坚韧与执着,也浓缩着合众思壮的奋斗足迹,汇聚成我们努力前进的步伐。这一年,搭载着“慧农"北斗自动驾驶系统的农机遍布中国大江南北,描绘着现代化农业的新未来;这一年,数字施工设备在各大机场日夜忙碌着,给"四型机场"插上智慧的翅膀;这一年,合众思壮测量测绘产品为各行业提供精准服务,一体式RTK登顶珠峰,在世界之巅创造了又一种可能;这一年,合众思壮监测产品日夜坚守在大坝、矿山、公路,成为"北斗+"时代的安全守护者;这一年,多项测量测绘工程任务出色、高效地完成,为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提供了"思壮" 样本;这一年,全球上百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合众思壮的产品享受着北斗带来的便利;”。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前途光明、成绩斐然的合众思壮在2023年5月21日公告称,公司于5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35号)。
——虚增利润5.21亿元!!
好吧,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你究竟是怎样的合众思壮?
证监会表示,经查明,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合众思壮利用其子公司深圳思壮参与雷达相关业务,以开展雷达、服务器等相关产品贸易的名义,虚构生产业务流程,虚构软件加载模块,向虞某实际控制的公司采购后再销售给虞某指定或安排的通道公司,通道公司经过多道流转后又回到虞某控制的公司,形成空转循环贸易业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众思壮作为出资方,通过签订购销合同,以垫资方式提供资金,以可组织的资金规模确定合同收益,但不提供技术、不参与生产、不经手货物,不直接与客户、供应商接触联络,相关业务只有合同、单据、发票配合走单和资金流转,没有实物交付,缺乏业务实质,而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军工集成产品业务,以虚增2017至2019年收入金额6.09亿元,虚增成本金额5.4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61亿元。
合众思壮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合众思壮将与隋某力共同投资的联营企业北斗导航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以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为名,与隋某力实际控制的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验收交付等事宜,与隋某力指定企业开展自循环业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众思壮以为北斗导航及其子公司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为名,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实际却不承担加工角色,不提供任何有附加值的技术,而是作为出资方,以垫资方式提供资金,以可组织的资金规模确定订单量,利润空间提前确定且基本恒定。专网通信业务对合众思壮而言没有业务实质,但合众思壮却将其披露为通导一体化业务,以虚增2017至2020年收入金额9.39亿元,虚增成本金额5.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27亿元。
合众思壮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2017年,深圳思壮与和创智建签订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深圳思壮向和创智建销售合众思壮企业级即时通讯软件A1.0.0.5,合同金额0.3亿元。2018年1月11日和12日,深圳思壮分别收到和创智建支付软件款0.15亿元和0.15亿元。同年,深圳思壮又与和创智建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和创智建委托深圳思壮研究开发移动互联高精度模块研发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842万元。2018年1月11日,深圳思壮收到和创智建支付技术开发合同款842万元,但上述款项实则来源于合众思壮。和创智建作为承接专网通信业务的代工厂,本身并没有采购软件及技术服务的应用需求,合众思壮虚构该业务是为了结算和创智建的部分专网通信业务利润。合众思壮通过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虚增2017年收入和利润总额0.34亿元。
合众思壮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2017年至2018年,合众思壮以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向和创智建支付专网通信业务采购款,和创智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后进行贴现获得现款。由此产生的贴现费用应由合众思壮承担,但合众思壮为了调节利润,未及时将贴现费用入账,而由和创智建先行垫付贴现费用。该行为导致合众思壮2017年虚减财务费用0.12亿元,2018年虚减财务费用0.75亿元,2019年虚减财务费用0.3亿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18亿元,累计虚减利润总额0.87亿元。
证监会指出,合众思壮上述行为导致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合众思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上事实,有合众思壮相关年度报告,财务资料,相关客户、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情况说明,工商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足以证明。
证监会认为,合众思壮公告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在听证环节合众思壮主要提出三点申辩意见:第一,关于雷达、专网通信业务。因“军工涉密”,合众思壮难以发现上述业务系虚假。专网通信业务存在真实产品生产、物流运输、产品交付验收等,在当时确实具备业务实质。第二,关于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事项。和创智建的毛利率包含票据贴现费用,该等费用应由和创智建承担。袁学林于2018年1月26日发出的《关于北斗导航数据链业务大客户订单生产资金安排的备忘录》亦载明如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合同款,贴现费用由和创智建支付。第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在2019年、2021年间发生变更,且公司正遭受美国制裁,恳请综合考虑公司相关情况。
但,上述三点意见均被证监会以事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而予以驳回,不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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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合众思壮的投资者更待何时?找中登律师助您索赔快人一步!
现我所正在征集合众思壮(002383)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5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合众思壮(00238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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