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索赔区间 金正大(002470)索赔征集中
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金正大(002470)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日前,中登律师代理的股民诉金正大(00247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收到山东省高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金正大索赔案已有股民终审胜诉判例。
此前金正大发布的半年报中披露:针对中小投资者索赔案件,青岛中院于2022年6 月29日和2022年6月30日出具6份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金正大公司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93.91万元。
青岛中院一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算投资者损失,核算中扣除了部分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法院在此基础上酌定扣除10%的其他风险因素。根据核算结果,每位股民的投资损失根据买入卖出金正大(002470)股票的时间不同而有所不同。
现在山东省高院二审维持青岛中院的一审判决,金正大索赔案后续案件会参照二审判决结果处理。现我所正在征集金正大(002470)索赔股民,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联系中登律师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金正大(002470)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青岛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山东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中。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