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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600376)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登律师提示可索赔区间

发布日期:2023-11-26 08:00:42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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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600376)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首开股份(60037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3年11月22日,首开股份(60037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首开股份(600376)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首开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首开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北京证监局合计罚款330万元。 


  索赔征集


现我所正在征集首开股份(600376)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首开股份(60037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宁波东力、中信国安、索菱股份、昊华能源、冠福股份起步股份、每日互动、摩登大道、粤传媒、同洲电子、格力地产、供销大集、罗普特、星星科技、赛为智能、宏达新材、聚力文化、海越能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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