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登律师提醒】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ST新研(300159)索赔条件:凡于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11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重要提示:
①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经过初步测算,公司2015-2019年归母净利润未触及连续4年为负,净资产未触及连续2年为负, 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强制退市标准。公司尚未就2015-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如最终数据与公司目前测算情况不一致,并触及相应标准,公司仍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②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已对2020年有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已经披露的2020和2021年度的净资产已经考虑了2015-2019年度财务造假有关事项的影响,鉴于公司2020和2021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以及公司尚需对2015-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最近两年的净资产仍可能调整,最后数据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为准。若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查明,新研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因新研股份收购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新研股份将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
新研股份2015年披露的利润包含明日家航2015年11月至12月的利润。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
2015年度至2019年度,新研股份虚增营业收入3,346,503,750.10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350,998,671.74元、815,165,601.85元、1,174,253,362.90元、 884,761,756.83元、121,324,356.7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 63.34%、47.07%、9.71%。
新研股份虚增利润总额1,311,201,540.66元,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176,887,385.48元、397,687,745.08元、563,423,202.11元、 313,169,839.75元、-139,966,631.7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69%、136.67%、118.24%、90.66%、6.77%。
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和利润;冲回虚构业务坏账准备,虚增利润;虚增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折旧、虚增无形资产及无形资产摊销、多计提专项储备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造成2015年至2019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9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责令新研股份改正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外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韩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三、对方德松、王少雄、匡理鹏给予警告50万元的罚款。
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周卫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二、对张舜、胡鑫、刘佳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对杨立军、李继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当事人韩华、匡理鹏、张舜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 韩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匡理鹏、张舜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成立,于2011年1月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农牧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生产与销售、航空航天飞行器零部件加工以及贸易业务。
截止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藏格控股、抚顺特钢、风华高科、中信国安、天神娱乐、未来股份、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欢瑞世纪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索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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