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002360)因虚假陈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及行政监管措施,现在正在诉讼中,欲索赔者,请速与中登律师联系。
具体索赔条件为:
(1)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2)于2024年8月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1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凡因证券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均可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www.zd-ls.com与中登律师联系,中登律师将代理投资者追回投资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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