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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索赔:诉讼时效仅剩一个月,一审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

发布日期:2021-11-17 08:00:01 769

中登律师提醒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联系中登律师,中登律师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承诺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索赔条件】
联建光电(300269)索赔条件:凡于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索赔依据】
2018年12月17日,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联建光电,证券代码:300269)和20名涉案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案行政罚款总额294万元


经查明,联建光电子公司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分时传媒2014年至2016年间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35.34元,虚增利润60472468.90元。上述行为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案件进展】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联建光电投资者民事索赔诉讼随即展开,而上市公司则忙着“翻案”。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联建光电先后向深圳证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向深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再向广东省高院提交了《行政上诉状》诉请撤销上述深圳中院行政判决书、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书,最终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8月13日,联建光电发布公告披露:2021年8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就291名原告与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作出判决。本次已收到的判决书所涉及的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7125.32万元,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应赔偿给原告的损失金额合计为2031.04万元。上述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对方当事人是否会就本案提起上诉尚不确定。


2021年8月26日,联建光电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近期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167宗案件原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诉金额共计43831940.23元。同时,公司收到三份《民事判决书》判令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就前期投资者诉讼事项与个别投资者达成了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2021年10月13日晚,联建光电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162案《民事判决书》就171名原告与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作出判决。

162宗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交易手续费)损失、印花税损失及上述损失的利息等合计9735245.90元,法院判决被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合计5927312.10元。

上述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对方当事人是否会就本案提起上诉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共465件,诉讼标的金额合计约为2.24亿元。其中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约为1.92亿元,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应赔偿给原告的损失金额合计为3270.51万元。

中登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注意:联建光电案诉讼时效至2021年12月中旬到期,截止至2021年11月中旬仅剩1个月。中登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联建光电索赔案件已陆续收到法院的胜诉判决,正在等待公司赔付。

现在一审法院已经判决投资者胜诉,虽然赔付比例不高但赔偿数额少,联建光电应该有能力赔付投资者。建议投资者联系中登律师尽快加入索赔,逾期未起诉的适格投资者将失去依法挽回受损权益的机会。

【索赔条件】

联建光电(300269)索赔条件:凡于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中登律师提示】

中登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中登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联系中登律师,中登律师将为您追回投资损失。 


      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中登律师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d-ls.com)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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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索赔流程】
详见“股票维权须知”。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您可以到访本律师事务所或邮寄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邮寄地址在下方。


4、后续诉讼事宜由中登律师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中登律师承诺
凡是因证券虚假陈述而造成亏损的,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都将垫资代您维权,通过诉讼途径向责任人索赔,未获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最后,中登律师提示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中登帮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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