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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索赔案一审再次开庭,受损股民仍可诉讼挽损

发布日期:2023-03-31 08:00:3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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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永安林业(00066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最新消息]——


2023年3月16日,永安林业(000663)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

根据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 号,公司因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2021824日受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处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16名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先后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公司部分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各项经济损失。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应诉,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计提 2561.67余万元预计负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中登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永安林业(000663)索赔案件福州中院已于2023年3月23日再次开庭审理,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现我所正在征集永安林业(000663)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永安林业(00066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联系中登律师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及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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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依据]——

2021年8月24日,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林业,000663)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定期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等情况永安林业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永安林业因此被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处罚。


部分投资者以永安林业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其提起诉讼。中登律师将持续关注永安林业(00066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后续进展。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亚太药业、宁波东力、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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