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登律师提醒】
【索赔条件】
中兵红箭(000519)索赔条件:凡于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8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2018年11月2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兵红箭,证券代码:000519)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4月19日晚,中兵红箭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索赔情况:
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2019年向长沙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长沙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需向122名原告赔偿损失9753574.20元,并需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170706.13元,共计9924280.33元。公司根据本次判决书的情况计提预计负债9924280.33元。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19年12月20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申请。2021年3月底公司收到湖南高院的二审判决,公司依据法院终审判决金额与原计提的预计负债差额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了调整。
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长沙中院共开庭审理公司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6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5468.74万元。公司尚未收到长沙中院关于上述465宗案件判决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根据目前所获得的可靠信息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预计负债3438.74万元。
公司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的民事判决、民事裁定等情况向投资者进行赔付,对生效判决的赔付预计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
证券诉讼二审即为终审,中兵红箭二审判决书的下达意味着之后参加中兵红箭索赔的投资者只要符合界定的时段,就能够确定获得胜诉。
中兵红箭案件目前的新进展对投资者有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起诉提出索赔获得赔偿的概率较大。
本案3年的诉讼时效将在2021年11月初到期,截止至2021年6月距离索赔时效届满还剩5个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联系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索赔条件】
中兵红箭(000519)索赔条件:凡于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8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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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披违规和诉讼的进展,中登律师将在第一时间公示,请随时关注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zd-ls.com)查看。
2、递交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4、后续诉讼事宜由中登律师处理。
最后,中登律师提示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出了风险怎么办,找中登帮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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