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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000506)索赔案法院一审判决股民胜诉,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

发布日期:2023-01-09 08:00:06 1397

中润资源(000506)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中润资源(00050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最新消息]——


2022年11月30日,中润资源(000506)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2022年11月29日,你公司披露拟向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鼎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90,280,746股,同时你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远”)拟放弃其持有的公司233,000,000股股份全部表决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联创鼎瑞将持有公司17.00%的股权,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票总数的21.47%,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冉盛盛远变更为联创鼎瑞,实际控制人将由郭昌玮变更为朱一凡

对此,我部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冉盛盛远通过放弃表决权方式将你公司控制权让渡给联创鼎瑞的原因、联创鼎瑞谋求控制权的原因及背景、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对价或潜在利益安排、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问题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被证监会处罚引起投资者索赔的事件也有新进展。据中登律师了解,济南中院对投资者诉中润资源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

现我所正在征集中润资源(000506)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一审判决,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中润资源(00050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联系中登律师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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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依据]——


2021年12月28日,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润资源,000506)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中润资源涉嫌违法的事实为: 中润资源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多次发生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行为,中润资源应及时披露上述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中润资源未对上述事项及时予以披露, 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中润资源因此被证监会处罚。

部分投资者以中润资源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其提起诉讼。中登律师将持续关注中润资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后续进展。


截止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亚太药业、宁波东力、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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