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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000796)
特发信息(000070)
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最新消息
2024年7月5日晚,凯撒旅业(000796)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凯撒同盛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凯撒同盛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涉案期间,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世嘉”)为凯撒同盛控股股东;北京贝佳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和凯撒世嘉以及凯撒同盛之间的关系符合2007年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2007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2021年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2021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凯撒世嘉、贝佳途等18家公司构成凯撒同盛的关联方。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凯撒同盛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凯撒同盛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完成整改。
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查,2020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22.8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81%。2021年,凯撤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8,811.7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4.72%。2022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2,918.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5.68%。
根据相关规定,凯撒同盛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经查,2020年1月至6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1,801.7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47.38%。2020年1月至12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98,717.2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153.71%。
2021年1月至6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43,778.4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127.77%。2021年1月至12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8,811.7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534.79%。
2022年1月至6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1,325.6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220.40%。
根据相关规定,凯撒同盛应当充分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但未按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3、“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7年,凯撒同盛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凯撒03”,募集资金7亿元。根据相关规定,“17凯撒03”债券存续期间,凯撒同盛应当充分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但未按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拟决定对凯撒旅业(000796)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凯撒同盛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中国证监会合计罚款2020万元。
最新消息
2024年7月6日,特发信息(000070)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特发信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同日,特发信息与特发东智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298万元,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19年、2020年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2015年11月4日,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6494.77万元。
二、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0万元、营业成本28368.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特发信息(000070)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特发信息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中国证监会合计罚款2350万元。
索赔区间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1.最新公告!鹏欣资源(600490)及高管二审被判决需赔偿投资者损失,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2.天沃科技(002564)、凯伦股份(300715)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索赔诉讼进行中
4.宜通世纪(300310)公告股票索赔案已有调解或者判决案例,后续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5.诉讼时效即将到期!聚力文化(002247)、新疆浩源(002700)股票索赔案已有获赔案例,投资者需抓住最后的机会
6.每日互动(300766)公告股票索赔案已有调解案例,诉讼时效仅剩5个月
7.恒宝股份(002104)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涉专网通信系列索赔案件汇总
8.北特科技(603009)因子公司财务造假被处罚,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诉讼
10.最新消息!亿阳信通(600289)公告股票索赔案收到一审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受损股民可继续参与诉讼
11.上实发展(600748)股票索赔案已有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14.永安林业(000663)股票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诉讼时效仅剩4个月
17.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昊华能源(601101)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
18.最新消息!三盛教育(300282)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中登律师分析可索赔详情
19.思创医惠(300078)行政处罚年报造假事项已有二审判决,仍在诉讼时效内可索赔
20.二审维持原判!东海A退(000613)/东海A5(400140)索赔案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
21.最后一个月!同洲电子(002052)、仁东控股(002647)股票索赔案已有二审判决,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23.东方海洋(002086)第二次处罚索赔案投资者终审胜诉,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投资比例兜底清偿,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24.鸿博股份(002229)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投资者可据此提起索赔诉讼
25.华虹计通(300330)股票索赔案收到法院二审审判决书,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
26.鼎龙文化(002502)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受损股民可积极参与诉讼索赔
27.天夏智慧(000662)股票索赔案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索赔继续进行中
28.新研股份(300159)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诉讼时效仅剩4个月,受损股民可继续参与索赔诉讼
30.宏达新材(002211)公告股票索赔案已有调解、和解案例,公司已赔偿投资者损失,受损股民可继续参与诉讼
31.北京文化(000802)股票索赔案部分投资者一审胜诉,后续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索赔
32.华鼎股份(601113)股票索赔案投资者一审胜诉,诉讼时效仅剩四个月!
32.诉讼时效仅剩一个月!康尼机电(603111)、康隆达(603665)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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