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登 索赔不迷路——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索赔征集
现我所正在征集京蓝科技(000711)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京蓝科技(00071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宁波东力、中信国安、索菱股份、昊华能源、冠福股份、飞乐音响、每日互动、摩登大道、粤传媒、同洲电子、格力地产、供销大集、罗普特、星星科技、赛为智能、宏达新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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